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法政体系与合同体系

理清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合同体系,是现阶段实现好、发展好工程总承包模式必须要理清的东西。理清了这些文件,才能对工程总承包在中国的发展有一个统缆性的理解,才能抓住工程总承包的总路径。沿着这条路径,可以看到我们目前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沿革和脉落,才能准确区别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不同,才能准确理解相关规定、解释能否同时适用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法政体系

这里所说的“法政体系”是指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工程总承包概念的出台,源自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会议精神。随后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文,文中第三条指出,建立工程承包公司,专门组织工业交通等生性项目的建设主旨下提出,工程承包公司接受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委托,或投标中标,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包。这也是工程总承包概念最初的模型。

自此之后,相关规定陆续发出。如1984年的《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84〕157号)、1987年的《关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字第805号)、2003年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2014年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2016年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2017年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2019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等等。

在以上是国家部委层面的规定、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特别是国办发〔2017〕19号文之后,国内所有省份都陆续出台了有关工程总承包或涉及工程总承包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一时间,数量之多蔚为壮观,即使一个专业的工程律师,每天读一个文件,也至少需要一年时间,一点不为过。

除上会议精神、国家部委层面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也在不断得到完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吸收已往工程总承包实践基础上形成了法律基础上的工程总承包规范体系,对保障和促进工程总承包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工程总承包的合同体系

工程总承包合同体系主要从两个维度进行阐述,一是按工程阶段的不同而形成的合同体系,二是国内国外环境、法律、体制、发展程度不同而形成的合同体系(以FIDIC为主)。

工程总承包按工程阶段主要有2012年九部委《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19号)下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2011年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该示范文本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2020年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该示范文本是2011版的修订继承版。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地方性行业性的工程总承包示范文本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如《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等等,

国际上,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合同审定联合会(JCT)、美国建筑师学会(AIA)都针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出版了合同范本。如FIDIC的多彩套本,已从1999版升级至最新的2017版。2001年ICE出版的《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2005年JCT出版的《设计与施工合同》及2004年AIA出版的《业主与设计—施工承包商标准协议书格式》等。

这些国际文本在中国建工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上需要熟悉的文本,其中以以FIDIC文本采用最为广泛,一方面是该组织历史悠久,已有110多年的历史,另一方面是全球主要国家都加入在内,再次是使用国际资金的组织也要求使用该文本,使其成为国际上是为流行的示范文本。即使是FIDIC的新老版本,内容也有较大的区别,这些都需要审慎对之。

结语

工程总承包概念最初的出台到现在,也才短短 40 年的时间。如果从较为成熟完善且实际应用的角度看,也不过短短 10 年时间。基本工程总承包体系的繁杂性和篇幅限制,遂简述之。即便如此,也难免会有重要的内容遗落,示当药引。即使引入FIDIC合同文本也只有短短 40 年的时间,我们从国际贷款兴建小电站,参与国际竞标,发生过很多足以引起工程界反思的经验教训,但在可见的教材上却较少提及。

未来,工程总承包应当立足中国本土国情,发展中国特色的工程总承包,将中国的工程总承包规则适用于一带一路,形成中国特色的工程总承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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