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很低的上诉率和极低的改判率都在促成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刑事上诉。客观的讲,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是上诉不加刑的,一个正常而理性的人应当选择上诉是常态,而现实确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放弃上诉,这是一种不太正常的现象。
虽然我不清楚最新的认罪认罚、上诉率和改判率的数据,但从最高检和最高法相关材料中还是可以管窥到一些。如最高检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中提到认罪认罚适用率为 86.9%。历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刑事上诉率基本在 12% 左右,二审改判率在 10% 左右,二审发回重审率在 6% 左右,这些数据都从正面反映了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刑事上诉。
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刑事上诉有两种原因:一是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把握正确,不仅事实充分,而且证据完全,体现很高的司法适用准确性和司法公开性,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无上诉之必要;二是司法过于强势,嫌疑人或被告人即使知道案件存在问题也深知无法对抗或改变公权力看法,即使上诉也无法改变事实,出于经济或其它方面的考虑,选择委屈求全忍气吞声。
不管如何原因,我们都期待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审理。
公正公开可能没那么容易做到
是的,法律意义上的公正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