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鉴定在整体的鉴定事务中的占比很低,不仅是民商事领域的占比很低,而且在刑事案件中进行知识产权鉴定的事务的比重更低。因为商业、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的专业性,现行制度中,一方面可以引入专家辅助人,另一方面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引入鉴定也有其必要性。一些省市份已经有相关的要求,特别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知产案件的侦查阶段要求出具相关的知识产权鉴定结论。这将对刑事案件中普及知识产权鉴定起到巨大的促进。
知识产权鉴定概述
笔者曾在司法鉴定政策20年的历史演变一文中提到,司法鉴定按四类和四类外区别对待。知识产权鉴定目前不属于司法部登记管理的范围,目前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入册后获得的鉴定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鉴定知识产权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必要的检索、检测、化验和分析手段,对商业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进行判断,对被控侵权技术和相关技术特征是否相同进行判断关出具鉴定意见书的活动。
常见的知识产权鉴定类型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知识产权鉴定类型有商标鉴定、著作权鉴定、商业秘密鉴定、专利鉴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鉴定和技术合同鉴定这些类型,这些类型中又以商标鉴定、著作权鉴定和商业秘密鉴定最为常见。商标鉴定通常是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得到较大的运用,著作权鉴定主要集中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商业秘密鉴定通常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得以运用。这三个最常见的鉴定匹配相应的刑事案件。
1.商标鉴定。商标鉴定主要围绕相同商标判定和同一种商品判定这两个方面。2020年9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13条规定的“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列举了6种情形。
对于确定是相同的商标,进一步判定是否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中的同一种商品,对于尼斯分类中不能穷尽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以参考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同或相似商品授权的类别和群组作为参考,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人进行认证判断。
2.著作权鉴定。著作权鉴定中最常见的鉴定集中在软件著作权鉴定。对于刑事案件,通常对侵权人的服务器代码、电脑及存储设备中持有的代码进行固定。针对双方都有源代码的同一性鉴定、一方有源代码另一方有目标代码的同一性鉴定、烧入芯片的代码的同一性鉴定这几种情况区别对待。2020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年度保护典型案件就公布了两起著作权鉴定的案件。
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鉴定
商业秘密鉴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非公知鉴定)、具有商业价值(秘密点价值评估)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实务中包括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经营信息,法释[2020]7号中提到了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
商业秘密鉴定通常指的是非公知鉴定。非公知全称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权利人请求保护的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应当认定为反法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非公知鉴定的对象是秘密点。“秘密点”是权利人主张保护的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即技术方案中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特征中的具体参数、步骤、要点。
机械、电子、化工、软件等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秘密点。以软件为例,秘密点可以是软件源代码及承载的技术方案、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专门设定的技术参数、变量、数据结构、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也可以是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自然语言或形式化语言编写的文档及软件开发形成的阶段成果和科研成果。